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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4年度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暨新闻与传播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“优秀班级”“自强自立之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1-18 作者: 点击:

  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自强自立大学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“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十佳班级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按照《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暨新闻与传播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“自强自立之星”“优秀班级”评选及奖励办法》要求,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
一、评选对象

 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暨新闻与传播学院全体在籍本科生及本科生班级。

二、评选数量

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人数:10

“自强自立之星”评选人数:2

“优秀班级”评选数量:2

三、评选条件

 具体请见《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,开云(中国)暨新闻与传播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“自强自立之星”“优秀班级”评选及奖励办法》(附件)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 1.学生自主申报。纸质版推荐表(见附件)一式2份,正反面打印,1119下午4点前交至东荣大厦1005室各年级辅导员处

 2.学院评审小组组织“十佳大学生”“自强自立之星”申报人进行现场答辩,每人答辩时间3分钟,需准备ppt。答辩时间暂定1120日(周三)13:30,答辩会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3.学院评审小组对“优秀班级”上报材料进行函评审议,无需答辩。

 4.评审结果进行院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、“自强自立之星”、“优秀班级”荣誉称号。

五、校级推荐程序

  根据本次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“自强自立之星”“优秀班级”评选情况,学院评审小组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函评审议,完成校级推荐。


  如需咨询,请联系:0431-85166194/85155458